答疑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服务中心项目”已于2025年5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1:招标“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分值构成填写有误,现已将分值更新,望各投标人悉知。
2:投标有效期限60日(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07月20日)变更为:60日(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8月12日)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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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服务中心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