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HH025-0794
******图书馆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由于相关标准已经废止。更正内容:
1.删除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附表一-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第33项纸质图书(详见附件配置清单):③ CY/T 27-1999 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精装,④ CY/T 28-1999 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平装,⑤ CY/T 29-1999 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2.删除原附件需求书中:“三、采购内容-第33项纸质图书(详见附件配置清单):③ CY/T 27-1999 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精装,④ CY/T 28-1999 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平装,⑤ CY/T 29-1999 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最高预算金额:******.87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5.为响应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的通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 址:广东省 汕尾市 陆丰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
******图书馆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01).zip 需求书(1).pdf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pdf 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