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智慧医疗系统建设核心系统维保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3 09:23|发布单位: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监管地:远安县|阅读次数: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65
(二)项目名称:远安县智慧医疗系统建设核心系统维保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5-00236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高效的解决方案和************卫生院基层、公卫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卫生院所建成运行的所有东软自有的软件系统的稳定运行。(详见附件“功能清单”)2.新增需求服务:根据甲方提供的新增需求清单,乙方进行工作量评估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进行新增业务需求的开发工作******医院或线上服务2.技术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三、工作事项说明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列明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提出准确的服务请求,提供有关的背景资料、技术数据等;2.提供工作条件:(1)积极配合乙方提出的配合请求,提供必须的工具软件,提供其他与工作内容有关的条件,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对乙方提供的执行文档进行确认。(2)允许乙方拔号访问软件正在运转的设备,享有与甲方员工同样的接触设备的权利。(3)负责监督、控制及管理软件的使用,负责实施信息保护及建立备用设施以防止软件或设备出现错误或发生故障。(4)应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软件的错误或故障报告给乙方。收到乙方的解决办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这些错误或故障。(5)保存所有的当前程序和数据的备份。(6)约束其员工正确使用和应用软件。(7)甲方应指定熟悉软件操作的人员作为和乙方之间有关服务请求登记和报告的联系人。(8)甲方需要安装使用非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时,由甲方自行提供软件介质,乙方可以协助安装,但乙方不承担安装后果。
(三)项目预算:75.000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75.000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16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05-16 23:59:00止。递交材料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提交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医院
地 址:鸣凤镇凤仪路169号
联系人姓名:余江红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项目联系人:余江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