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乌鲁木齐县水西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提标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水西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提标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旅基地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杨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