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洪雅县花溪河流域(柳江、东岳段)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市洪雅县花溪河流域(柳江、东岳段)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发改〔2020〕116号、洪发改〔2023〕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发改〔2020〕1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洪雅县柳江镇、东岳镇
2.1.2 建设规模:新建生态护坡7段,总长6.36km,总面积为78950㎡;新建两河村、天官村、兴胜村等生态湿地总面积20800.3㎡;新建生态涵养林总面积93123㎡。
2.1.3 建设内容:新建生态护坡7段,总长6.36km,总面积为78950㎡;新建两河村、天官村、兴胜村等生态湿地总面积20800.3㎡;新建生态涵养林总面积93123㎡。
2.1.4 总投资: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3134.08万元
2.1.5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100%
2.1.7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2.3 合同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水利水电类或生态治理类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5-08-02 00:00起至2025-08-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2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洪雅县洪川镇瓦屋山大道北段128号6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地 址: 眉山市洪雅县修文路三段111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洪雅县天池南街32号 地 址:成都蛟龙港双流园区海滨广场11号楼1602室
日期:2025-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