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息财公开-2025-11-1-1 | ******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 | 481400 | 481400 |
5.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3.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采购内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质量保证期:1年;
5.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且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4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
******医院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夫人像南段、息侯大道与李若星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联系人:周泽宇
联系方式:******
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金额为8180元。
8.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时刻关注评标进程,在短信提醒需要在线答疑澄清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