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城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实施供水管网消隐,改造配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备等;新建和改造管径DN75-DN600毫米供水管线38.25千米,道路恢复2.078千米等。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 36728 (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 (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685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城后街、东门大街、滨河路、东鱼市口胡同、东源路、行宫街、行宫前街、南河路、上营胡同、檀营街、通城胡同、新北路、新东路、新中街(过路管)、阳光街、长安商业街、锥塔胡同、鼓楼东西大街、鼓楼南北大街(北段)、鼓楼南北大街(南段)、南更大街、建设胡同、新中街、新南路(东段)、穿河1处、穿河2处、穿河3处、行宫街、檀营北街、檀营街、果园路(南段)、兴企一路、兴企二路、兴企三路、河南二路、双燕街、无名路、新西路、兴云路、新南路(西段)、西门外大街、果园路(北段)、果园南街、开发区路、水源路、兴盛南街(含穿河第4处)、双燕街、兴盛北路、西环路、新南路、兴盛南路、西祥路,实施供水管网消隐,改造配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备等;新建和改造管径DN75-DN600毫米供水管线38.25千米,道路恢复2.078千米等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包含对本项目提供保修期相关监理服务)
2.5 其他 /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5.2 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者 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2 时至 17 时 北京市昌平区碧水庄园3-20 (详细地址)领取招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日期: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密云城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委员会 以 京密云发改(审)〔2024〕6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新城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实施供水管网消隐,改造配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备等;新建和改造管径DN75-DN600毫米供水管线38.25千米,道路恢复2.078千米等。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 36728 (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 (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685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城后街、东门大街、滨河路、东鱼市口胡同、东源路、行宫街、行宫前街、南河路、上营胡同、檀营街、通城胡同、新北路、新东路、新中街(过路管)、阳光街、长安商业街、锥塔胡同、鼓楼东西大街、鼓楼南北大街(北段)、鼓楼南北大街(南段)、南更大街、建设胡同、新中街、新南路(东段)、穿河1处、穿河2处、穿河3处、行宫街、檀营北街、檀营街、果园路(南段)、兴企一路、兴企二路、兴企三路、河南二路、双燕街、无名路、新西路、兴云路、新南路(西段)、西门外大街、果园路(北段)、果园南街、开发区路、水源路、兴盛南街(含穿河第4处)、双燕街、兴盛北路、西环路、新南路、兴盛南路、西祥路,实施供水管网消隐,改造配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备等;新建和改造管径DN75-DN600毫米供水管线38.25千米,道路恢复2.078千米等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包含对本项目提供保修期相关监理服务)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5年(2020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已竣工的建设规模为20千米及以上或工程建安投资额为6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合同额为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 )下载招标文件。5.2 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者 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2 时至 17 时 北京市昌平区碧水庄园3-20 (详细地址)领取招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1 日 14 时 30 。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 )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8. 联系方式
| ******水务局 | ******有限公司 |
| 地 址: 北京市密云区新北路18号 |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碧水庄园3-20 |
| 联 系 人: 付继红 | 联 系 人: 吴丽伟 |
| 电 话: 010-****** | 电 话: ******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聂忱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