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慈溪智创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一配套工程全过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慈溪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慈国资发〔2025〕64******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慈溪智创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配套工程全过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CHELBI-202505
二、项目名称: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慈溪智创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配套工程全过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标项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慈溪智创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配套工程全过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全部归档及数字化完成止。 | 全过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 155万元。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最高投标限价为93万元;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最高投标限价为6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57万元,慈溪智创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配套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5万元)。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2.地点:乐采云平台;
3.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 ******。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 9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可以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
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
a.******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00205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228慈溪全过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宁波)”)
b.投标人应在2025年12月8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2)银行保函:
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b.银行保函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
收件人:冯女士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10楼
联系电话:******
其他:只接受邮政快递(EMS******银行保函,其他邮寄方式不予认可。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孙塘路 339 号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4-******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街道孙塘路339号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10楼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574-******/******
投诉处理单位: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43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4-******
十一、其他事项: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禁止分包和转包。
4.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5.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