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原岳阳安达化工厂及周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结论:项目治理区域污染土壤按要求进行了治理,地块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至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砷与苯酚超标的受污染底泥经化学氧化与稳定化固化处理后,水浸指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即砷≤0.1mg/L;苯与砷超标土壤分别采用化学氧化与稳定化固化技术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填埋至本项目场地北侧绿地,治理后场地土壤砷≤60mg/kg,苯≤11.4mg/kg;生态恢复面积47800m。该项目实施后,地块治理效果达到了实施方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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