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嘉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永嘉县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污水管采购第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ZLY-YT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永嘉县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污水管采购第三期 | 1 | 批 | 600 | 永嘉县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污水管采购第三期,合同期限为自签定合同起供货总金额累计达600万元,主材料的选用:污水主管材采用PE实壁管、雨水主管材采用HDPE增强缠绕管(B型)、雨污水管材采用PVC塑料管及PVC-UH排污管,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符合《永嘉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主体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且依法取得所投产品的生产经营权或销售经营权。
②若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授权书需明确授权范围及有效期),未提供有效授权书的经销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③针对本项目所投同系列管材产品,仅允许对应唯一制造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7日止,每日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建设大厦十五楼1515室。
六、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贰万元整
******银行汇款
?银行基本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信息如下:
******银行永嘉上塘支行
******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440
投标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点前基本户转账的方式汇入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天内无息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4时30分整。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广场路建设大厦十五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5年8月22日14 时30分整。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广场路建设大厦十五楼会议室。
十一、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自拟);
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建设大厦十五楼1515室,书面质疑文件接收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5******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建设大厦十五楼151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