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中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城厢段)变更设计
答疑纪要(1)
******人民政府的招标编号为E************001的武平县中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城厢段)变更设计答疑纪要(1)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5和3.4.1条款更改为: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采用“综合评估法”,“报价合理性评分”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第2.2.4(3)目进行。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价(评标价)评审方法”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2.2项进行。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37000元人民币。 (以下不变) |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三、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纪要为准。
招标人:******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 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