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 ******银行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CPCG******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四、更正理由: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11、该项目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性调整等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未签订的,合同不予签订;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同已经履行,终止履约。招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应标风险。) | 11、该项目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性调整等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未签订的,合同不予签订;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同已经履行,已履行部分继续有效,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招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应标风险。) |
2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4.4投标报价报出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 4.4投标报价报出后,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
3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5、招标代理服务费 5.1每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000元人民币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 5、招标代理服务费 5.1每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000元人民币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
4 |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 3.************银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变更。 | 3.经招标确定,甲方资金在乙方以存单形式存放,三年期(暂定)定期存款 万元,定期存款年利率 %。如遇国家政策引起相关利率变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
5 |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 ************银行提供2023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银行提供2024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6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0日 09:30 | 2025年5月22日 09:30 |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2、招标人名称: ******建设局
联系人: 余女士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
地址: 平阳县人民路375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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