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藏阿里噶尔县扎贡雄玛铅锌矿普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藏阿里噶尔县扎贡雄玛铅锌矿普查
二、建设地点: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左左乡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内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斯郎旺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21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