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东坡出村新建道路项目(河口牌坊至东坡小院路段)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洛龙政采磋商(2025)0014号-1 | ******街道东坡出村新建道路项目(河口牌坊至东坡小院路段)项目 | ******.64 | ******.64 | 是 | ******.64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5.4 包段划分:1个标段。
5.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6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7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资料;(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关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龙区采购评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