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781-00209-001-001
二、合同名称:凌海市城市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781-00209
四、项目名称:凌海市城市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服务中心
地 址:国庆路47A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海市环城路164号
联系方式:******5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凌海市城市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凌海市城市生活垃圾转运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如有需求且经采购人综合评价无异议后续签2年,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若因垃圾处理政策或计划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内容:(1)收运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运送至指定地点。(2)供应商需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城市生活垃圾转运收运车辆。(3)供应商需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城市生活垃圾转运收集桶。(4)供应商完成该项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行业的管理办******有限公司提供的过磅单为准。公里数:经采购人测算,结合百度地图及高德地图,单次运输距离定为42公里。(项目实施过程中,若运输距离发生重大改变,中标人应通知采购人变更******有限公司提供过磅单数量)*42公里。费用单价构成:本合同下服务费的综合单价包括项目所含全部费用。二、服务标准1.垃圾清运车辆要求:(1)车辆应满足环保、安全等交通运输管理要求。车容应整洁、标志应清晰。(2)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滴、漏、撒现象发生。不得沿路污染城市路面,影响环境卫生。(3)垃圾装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4)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5)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保持整洁、卫生状态不得影响环保和市容市貌。(6)垃圾清运车辆数量为6台。2.人员要求(1)垃圾运输车司机:6人,持有A2 驾照(与驾驶车型相符合的驾驶证)。(2)垃圾运输辅助工人:每台车辆配备2人,共12人。3.规范作业(1)作业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缺岗、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2)工作人员要对使用的车辆及有关工具用具及时清理定期保养。(3)作业车辆使用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文明行驶。(4)供应商要有详尽的运输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垃圾外运环保措施等相应管理制度或方案。(5)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应服从卫生环卫部门及垃圾处理厂和有关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013,394.00元
合同金额:4,013,394.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10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