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价编号:JCZB(JH)-WJHB-******G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11-14 09:00:00 | |||||
| 竞价内容:金诚招标公司代采-九华新材碱式碳酸铅公开竞价公告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曾丽 | 联系方式 | 0562-****** | |||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 1 | 碱式碳酸铅|||铅≥79%;Cl≤0.005%;Fe≤0.005%;乙烯不溶物≤0.02%|HG/T4835-2015||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吨 | 9 | 一次性送货,以买方单位通知为准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许秀权 联系方式:0566-****** | |
| 合计(总价) |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成立时间须为截止开标日不少于一年,报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截至开标日前须上传所述实质性资质要求的支撑性材料,否则废标处理。对于不完整或有歧义的技术要求,报价前,投标人应与各使用单位联系人及时核实确认。 业绩要求:近二年(2023年1月1日起)碱式碳酸铅或其它化工产品的销售业绩不低于100万元,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 2 | 报价要求 | 报价含13%增值税。 |
| 3 | 交货方式 | 免费送货到使用单位。(编织袋包装(25公斤/包),包装袋外有可以识别制造商的中文标识。需用吨袋将25kg/包的碱式碳酸铅打包成吨袋样式,吨袋每包扣杂2KG,包装物由需方自行处理。) |
| 4 | 付款方式 | 自完成货物交付验收入库并收到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当月完成结算确认,并自次月首日起60日内以6个月电子承兑汇票支付全部货款。要求提前付款的按废标处理,要求电汇的评标价在投标价基础上上浮5%。 |
| 5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6 | 质保期和保证金 | 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为/,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依据买方使用单位出具的无异议报告,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
| 7 | 投标要求 | 投标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描述完整。与竞价内容有技术或商务偏离的,投标时应作偏离描述。竞价采购人可调整该投标价格,但调整的投标价格仅作比较之用,投标人的原投标价仍然不变。 |
| 8 | 供货范围 | 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
| 9 | 品牌或制造商 | “物料描述”栏含品牌(或制造商)的仅为参考,投标人须注明拟供产品品牌(或制造商);“品牌或制造商”栏明确物资品牌(或制造商)的,投标人须按该品牌(或制造商)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
| 10 | 定标规则 | 有效报价的分项最低为定标依据 |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内。 |
| 12 | 合同签订方式 | 中标单位与九华新材/铜冠信步公司直接签订两方合同。 |
| 13 | 结算标准 |
碱式碳酸铅的质量指标应符合:铅≥79%;Cl≤0.005%;Fe≤0.005%; 乙烯不溶物≤0.02%;HG/T4835-2015要求。 结算方式:铅含量在70%~79%范围内,作为可用品按:实际吨位-实际吨位*(1-实际到货含量/79%)*2结算;铅含量低于70%的,每下降1%,再加倍扣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