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区莲花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及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04 14:25:5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贡井区莲花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及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贡发改发【2023】18号 |
||||
建设地点 |
自贡市贡井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莲花河、牛尾河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实施保护区隔离防护、风险应急防护、应急能力建设、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事故导流槽建设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050.0 |
||||||
类似业绩 |
环保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6.928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6-05 00:00至2025-06-09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6-05 00:00至2025-06-09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工程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从业章(提供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2、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QQ邮箱:******24;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