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于2025年2月13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一、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所在位置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评标办法”条款号2.2.2 (2)商务部分 | 业绩 (4.0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今,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业绩证明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中标网查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承包合同载明合同价为准。 | 业绩 (2.0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今,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业绩证明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中标网查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承包合同载明合同价为准。 |
企业体系 (4分) |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工程绿色施工企业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控制规范认证证书、反贿赂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体系认证证书、施工现场易发事故防治标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0.5分,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企业体系 (6分) |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评标办法”中“3.评标程序 ”里面的“3.1初步评审”3.1.1 |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依据下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招标公告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3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3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时间:2025年 3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时间:2025年 3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文件为准。
******委员会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