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舞阳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501 |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舞阳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 | ****** |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5.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质保3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财购【2018】16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1209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