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
(第二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桥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第二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街道银河一路北侧云集文化 商业街民俗风情街7#9层903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桥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第二批) 施工范围:??桥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第二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 马远洋 执业证书信息:皖 ******5280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娟、雷光亮(组长)、崔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2.9万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1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牛工 ************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桥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宿州市??桥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张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中豪国际博览城30栋3
联系方式:牛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工
电 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