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猕猴桃产业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JMSY-202511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MSY-202511QT-******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猕猴桃产业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银行************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沙洋县高阳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以猕猴桃产业高质量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聚焦高阳镇特色产业优势,新建猕猴桃种植示范基地6580亩,主要完成土地整理、土壤改良、棚架搭设、苗木定植与管护、灌溉与排水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以猕猴桃产业高质量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聚焦高阳镇特色产业优势,新建猕猴桃种植示范基地6580亩,主要完成土地整理、土壤改良、棚架搭设、苗木定植与管护、灌溉与排水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0 00-00-00 合同估算价:12189.33万元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安全员3名。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4)上述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5)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职。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项目业绩(含EPC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2)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01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载明的联系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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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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