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巩义市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巩财谈判采购-2025-50-1 | 巩义市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包1 | 894460 | 894460 | 是 | 894460 |
| 2 | 巩财谈判采购-2025-50-2 | 巩义市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包2 | 535636 | 535636 | 是 | 535636 |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谈判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地点:巩义市西村镇坞罗村、芝田镇羽林庄村
包段划分:共 2个包段
包1:西村镇坞罗村南店片新建生产道路工程,长约2979米;
包2:西村镇坞罗村柏沟片新建生产道路工程,长约703米,芝田镇羽林庄村新建村内道路工程,长约289米;
工期:90日历天/包段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2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须为正常,以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3人员要求:
3.3.1供应商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时:
3.3.1.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1.2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3.1.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1.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如有)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3.3.2供应商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时: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对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注:同一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两个包段的谈判,但只能成交一个包段。若两个包段均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按照所参与包段的序号取靠前的一个包段。
2、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 会议,谈判小组不再对响应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远程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响应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供应商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 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联系方式:0371-******
3、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标准: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按工程类型下浮52%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