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建设局
项目名称:枞阳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枞阳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84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办公室印发的<铜陵市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22〕1号)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明确我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分两期建设。按照“急用先行”原则,一期目标:一期从2025年5月到2025年11 月,建成以燃气、瓶装液化气、桥梁、排水为重点,实现与省、市生命线平台数据共享、协调联动、集约利用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重点覆盖75.803公里燃气主干管网、34户燃气终端用户、3座重要桥梁、9个易涝点、1个水源地以及******消防、电梯为重点的枞阳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覆盖6************消防监控、198部电梯。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 <安徽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联合体组建方案>************集团按照70%和30%合资设立)统筹实施全省“1+16”一体化综合应用平台、数据库建设和系统集成。
******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签订《安徽省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泽众公司”)作为铜陵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以单一来源方式承担项目建设。
枞阳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是省、市生命线平台的县级延伸,建设内容将充分复用铜陵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基础支撑能力及应用系统进行拓展,以“合肥模式”独创性的技术作为支撑,按照“合肥模式”及铜陵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营水平,统一建设标准和规范,符合项目技术一致性和延续性的要求。
2、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合肥模式”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推广应用,形成了《一种模拟供水管网泄漏产生的模拟装置及其方法》(专利号2016 1 ******.4)、《一种基于连续箱梁桥的新型桥梁健康监测系统》(专利号ZL 2018 2 ******.X)、《多通道实时监测且能快速定位泄漏的气体监测系统》(专利号2016 2 ******.4)、《一种低压燃气管道微小泄漏在线监测系统》(专利号2019 2 ******.2)、《基于MIS与GIS相结合的桥梁安全监测系统》(专利号2016 1 ******.8)等多种专利,创新构建了生命线工程多维、多元异构大数据融合的城市安全风险分析模型与方法,形成了系列化的相关风险分析评估、预警溯源及联动防控的模型、关键技术与应用服务产品,技术与装备成果获得《2017年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证。该系统涉及大量城市公共安全专有核心技术,相关的模型、关键技术与应用服务产品,从公共安全、技术专有及数据涉密等因素考虑,实现技术性能的稳定和系统功能,进而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将助力枞阳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3、《安徽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23年12月,县(市)率先完成城区燃气、桥梁等建设******消防、电梯、热力、轨道交通、城市照明等建设任务”。《铜陵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延伸至枞阳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到2025年,实现市县两级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重点领域全覆盖,构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只有充分利用清华合肥院及其成果转化企业已有的技术沉淀和专家队伍,进行升级开发才能满足省、市相关文件时间要求。
4、安徽省省级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平台由省住建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合肥泽众公司实施,依据省“两办”文件精神,本项目需要与省级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铜陵泽众公司作为合肥泽众公司的子公司,在技术标准与接口上与省级监管平台保持一致。
结合上述背景,该公司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适用以下单一来源法定情形中的第1条: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白鹤社区办公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吴义芳
联系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50号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地址:******财政局203室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周工
联系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1号6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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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城市生命线第二次专家论证意见.pdf (5.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