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志镁晟)幕墙铝单板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志镁晟)幕墙铝单板加工项目
地点:尤溪县洋中镇洋中宝亭洋工业集中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1栋办公楼(600m2)和2栋厂房,1#厂房作为生产车间(6550.55m2),2#厂房做为仓库(2471.56m2),在租赁厂房内建设年加工幕墙铝单板30万平方米(90%为喷粉产品,其中喷粉27万m2、喷漆3万m2)生产线。项目劳动定员为78人,其中13人住厂,每天10小时,年生产300天,项目喷漆、喷粉交替生产,其中喷漆包括喷面漆、底漆2道工序,喷粉为1道工序,年喷漆天数为50天,喷粉天数为250天,年喷漆、喷粉交替次数约为10-20次,每次喷粉天数最长不超过15天。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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