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4〕83号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5-330000-04-01-882054,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300兆瓦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电站枢纽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正常蓄水位560m,死水位524m,调节库容929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12m,死水位84m,调节库容为929万m3。本工程按其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1)型工程。上水库大坝及泄洪设施、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下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库岸公路等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8.07亿元。
2、招标范围
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配合、移交、备案、质保期保修等全部建设任务和其他服务,具体细化为以下内容:
本项目核准的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报告范围内的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建设内容为:1)上水库工程;2)引水系统工程;3)地下厂房发电系统工程;4)尾水系统工程;5)下水库工程;6)场内主要交通工程;7)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8)预埋件及埋管工程;9)生产管理用房、建筑与装修及围墙围栏工程;10)水土保持工程;11)环境保护、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2)施工辅助工程;13)其他。具体的建设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章节。
①工程勘察设计及重大科研试验: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所有勘察、设计(含深化设计)、重大科研试验项目研究、专项项目及其他服务等工作【不包含已招标的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筹建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勘察设计内容和35kV(10kV)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设计内容】。
②设备采购: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相关的设备采购。
③工程施工:完成本招标范围内所包含的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安装、智能电厂工程、施工科研试验,并配合完成项目验收。
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工程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阶段、备案及质保期保修及完工后拆除等全部建设任务和其他服务。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3.1工期要求
总工期2557个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图纸供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施工工期:1826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1日,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起算至工程完工为止);竣工期:731个日历天。环水保、施工管理信息等满足青田抽水蓄能电站全部工程建设需要,期间节点工期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2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及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2)设计资质: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潮汐)专业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4)施工资质: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均处于“合格”状态。
4.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4.1.1款中(2)和(3)资质要求,并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及分工;(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6)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7)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8)联合体各方仅限承担勘察设计或施工工作任务,承接的工作任务不允许相互交叉。
4.1.3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4.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4.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②社保证明】
4.2.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职称证书,②社保证明】
4.2.3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派遣)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社保证明】
4.2.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2.5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4.2.6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证明材料:培训合格证书】
4.2.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任命文件】。
4.2.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3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2.9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3投标人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0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独立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签约合同价为10亿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为准)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或水库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注: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此处“含”为涵盖的意思,意为强调抽水蓄能电站业绩也属于水电站业绩的范畴,全文下同。
【证明材料:合同,若项目类型等无法认定的,补充提供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上述资料均无法证明的还须另行补充业主证明资料】
4.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0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抽水蓄能电站勘察设计业绩。注: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并包含勘察设计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咨询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但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中其承担的工作应为勘察设计,若是联合体承接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为准。
【证明材料:合同,若项目类型等无法认定的,补充提供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上述资料均无法证明的还须另行补充业主证明资料】
4.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自200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具有已建(以合同工程验收时间为准)或在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①坝高70米及以上的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业绩、②跨度20米及以上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土建(如工程在建,则地下厂房须完成岩锚梁砼施工)施工业绩、③坝高70米及以上的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施工业绩。注1: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并包含施工工作内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但工程总承包业绩中其承担的工作应为施工,若是联合体承接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为准。注2:以上①②③三项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中,若联合体投标的可由承担施工工作的不同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方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以联合体协议认定为准。
【证明材料:已建业绩提供①合同、②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或完(竣)工验收证书;在建工程提供①合同、②地下厂房开挖已完成岩锚梁砼施工的业主证明资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③带经纬度信息的厂房现场照片。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补充提供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上述资料均无法证明的还须另行补充业主证明资料】
4.4其他
4.4.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4.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4.4.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2 2025年6月4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6.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6.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7.3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路径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sweb/)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4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5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6 ******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景云小区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人: 董开服
电 话: 0571-****** 电 话: ******
行政监督部门:******改革局
电 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4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