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4〕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按下列要求做好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
一、受理补贴申请
******农村局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农村局提供相关资料。
******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补贴资金申请表及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资料:购机者为农民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保卡及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非陆丰户籍、非陆丰注册地的购机者申请水产增氧机补贴的还须提供辖区内承包合同材料;安装类农业设备需提供竣工确认书;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
二、机具核验
******************农村局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文件精神,对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补贴额5000元及以上机具必须进行核验,确保人、机、票等信息一致,并做好人机合影上传工作(其中已经实行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补贴额5000元以下机具,可结合实际采取抽查核验方式,核验内容同上。
三、其他工作
******财政局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多种宣传方式,通过补贴政策信息上门、指导服务上门等,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要及时主动回应购机者关注的重点事项,正确引导舆论,稳定购机者预期,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企业的知情权、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24-2026年陆丰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流程
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
******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粤农农规〔2024〕13号(农机化处,32 页)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wps
附件2.2024-2026年陆丰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流程.docx
附件3.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