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陆丰市甲子渔港避风锚地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项目计划于2025年4月9日开工建设,该项目开展港池与水上、水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条例》(1989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等相关规定,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除依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外,应当报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渔政渔港监管管理机关批准后,应当事先发布航行通告。现对该项目发布航行通告:
一、作业时间:
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6月26日。
二、作业水域及安全作业区:
作业水域(附件1:陆丰市甲子渔港避风锚地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项目宗海界址图)
(1)临时航道转运水域为以下八点坐标顺时针连线水域:
116°04′00″,22°49′00″ ;
116°04′08″,22°49′15″ ;
116°04′12″,22°49′12″ ;
116°04′40″,22°49′59″ ;
116°04′46″,22°49′59″ ;
116°04′45″,22°49′29″ ;
116°04′46″,22°49′00″ ;
116°04′18″,22°49′00″ ;
(2)转运作业区 1 水域:以 22°49′00″N、116°3′30″E 为中心,半径 500m 的圆形水域;
******有限公司
四、作业内容:
******管理中心和后期配套设施。
五、注意事项:
(一)作业船舶按规定显示号型、号灯,加强值班了望,注意航经船舶动态,主动与过往船舶进行联系,及早采取安全措施;
(二)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避让,避免穿越安全作业区;
(三)如施工作业提前结束,将不再另行通告;
附件:陆丰市甲子渔港避风锚地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项目宗海界址图
陆丰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