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临泉分公司:
******有限公司临泉分公司农丰美乐美大酒店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你公司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和审批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实施,相关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该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于王沟路10号。项目投资总额为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酒店地下室建设1台2******消防等公共辅助工程。
三、严格按《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该项目利用酒店地下室预留锅炉房,无施工期。营运期,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临泉县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临泉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处理后再经烟道由酒店顶部排放,厂区加强有组织收集和绿化。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浓度限值。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9t/a、氨氮:0.019t/a、烟(粉)尘:0.029t/a、SO2:0.13t/a、NOX:0.197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演练。确保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六、本批复只对本《报告表》的内容有效,且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如建设内容、性质、生产工艺、地点、规模、防治污染或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七、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办事处和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