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关于采购龙马潭区2025年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的比选公告
(第3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龙马潭区2025年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资金预算(最高限价):10万元
四、采购内容:
(一)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查
派遣具有机动车尾气检测资质的人员携带便携式检测设备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工作。最终成果为:将柴油货车尾气检测的过程数据录入“四川尾气路检”APP中“路检路查”或“入场抽测”,且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柴油货车需打印检测数据小票。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
派遣具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资质的人员携带相关检测设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工作,并依据《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 36886-2018)向我局出具检测报告。最终检测成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报告和“四川尾气路检”APP录入“非道抽检”信息。
(三)2025年度我区的所有尾气检测任务,预计需完成560台次柴油货车人工路检路查,60台次柴油货车入户检测,130台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最终检测工作量以2025年全年下达任务的实际完成数为准。
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工作中的目标车辆和目标单位均由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负责确认。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在中国境内核发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3.具备机动车尾气检测资质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资质,以及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的资质,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六、报名及招标的时间、地点:
1.报名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函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明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比选文件发布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
3.本次招标的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比选在同场次进行。
4.咨询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6月9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6月12日(上午9:00-10:00)。
5.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10:00。
6.比选开始时间:2025年6月12日10:00。
7.报名和比选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长乐街2号人防大楼11-2室(龙马潭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8.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报名,比选人不予受理,且不接受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
9.联系人:母德尧,电话:******。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1.本次招标项目无专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以附件为准。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袋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文件中需包括总价及其计算单价。
总价以2025年计划完成尾气检测任务数计算(560台次柴油货车人工路检路查,60台次柴油货车入户检测,130台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
计算单价需将每台柴油货车和每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费用分别标明。
八、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方式为总价低价中标。中标者如有弃标行为的,视为自动弃权,中标单位按低位出价顺延。
九、最终付款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的任务数(560台次柴油货车人工路检路查,60台次柴油货车入户检测,130台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为预计完成量,最终付款金额以2025年全年上级下达给我区的任务数量并现场完成的实际数量,同中标者报价文件中的计算单价来计算。
十、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第3次挂网公示,因前2次废标、流标原因均为供应商不足,特此次招标将不限制至少3家供应商的要求。
十一、比选文件解释权: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附件 龙马潭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组成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
龙马潭区2025年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均需在首页加盖公章,三页以上的文件需加盖骑缝章。
一、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声明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五)符合机动车尾气检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如以往尾气检测项目简介、检测人员简介、检测设备彩图、检测报告等);
(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