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50发布日期:2025-08-01
项目名称
清河门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
************50
标段(包)名称
清河门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50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8-01
公示结束日期
2025-08-0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情况:
******有限公司,废标原因:其他;权利义务承诺不符合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函附录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废标原因:其他;权利义务承诺不符合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函附录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废标原因:其他;权利义务承诺不符合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函附录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监督部门
******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陈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8-******
招标人
******服务中心
地址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远街供热公司道北
联系人
郭浩
电话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阜新市太平区海新路289-1门
联系人
周云
电话
******
邮箱
******
公告源URL
******/
一、评标情况
001清河门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工程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
1 | ******有限公司 | 93.06 | ******.08元 | 合格 | 143 |
2 | ******有限公司 | 84.49 | ******.18元 | 合格 | 143 |
3 | ******有限公司 | 82.22 | ******.04元 | 合格 | 143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有限公司 | 张静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1896) |
2 | ******有限公司 | 范佳宾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8790) |
3 | ******有限公司 | 田立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6725)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2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3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