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2绥德县二十里铺至刘家湾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于2025年11月7日9******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勘察设计服务期 |
| 第1名 |
******有限公司 |
钟华 ****** |
******.00 |
满足国家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及设计深度要求 |
零事故 |
60天 |
| 第2名 |
******有限公司 |
白光东 ****** |
******.83 |
满足国家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及设计深度要求 |
零事故 |
60天 |
| 第3名 |
******有限公司 |
吕剑锋 ****** |
******.94 |
满足国家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及设计深度要求 |
零事故 |
60天 |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得分 |
技术建议书得分 |
主要人员及其他因素得分 |
总得分 |
排序 |
| ******有限公司 |
9.94 |
36.67 |
45.00 |
91.61 |
1 |
| ******有限公司 |
9.89 |
31.37 |
39.00 |
80.26 |
2 |
| ******有限公司 |
9.91 |
32.80 |
36.00 |
78.71 |
3 |
G242绥德县二十里铺至刘家湾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为:******.00 元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中标候选人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绥德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小街4号
联系人:王钲涛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长城南路永邦国际六楼
联系人:陈小羽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