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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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ZX-202504G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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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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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于2025年04月11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城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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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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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820000.00 |
693600 |
******.00 |
投标报价备注 |
/ |
/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为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为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为止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晋朝晖 |
潘洪祥 |
向光荣 |
证书名称 |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 |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 |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 |
证书编号 |
************71 |
************13 |
************93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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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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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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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2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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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议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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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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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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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 标 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 |
联系人:吴女士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有限公司 |
电话(传真):****** |
3.行业主管部门: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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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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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TCZX-202504GL-******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