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防洪减灾综合治理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农村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防洪减灾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招标代码:************8X******1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07月31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2.255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30 |
90.23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2.257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30 |
75.63 |
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2.259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30 |
60.97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艾成 |
李浩 |
黄震 |
证书名称1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证书编号 |
****** |
****** |
******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要求 |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行业资质)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4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村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锦铁里32-1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68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