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承担“吉林省公主岭市污泥处置中心喷雾干化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公主岭市污泥处置中心喷雾干化焚烧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主岭市污泥处置中心喷雾干化焚烧项目
建设地点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829.34㎡,总建筑面积8515.97㎡。购置污泥接收系统、设备等合计8套,配套建设附属公用工程设施等。项目建成后,预计采用污泥预处理+污泥喷雾干化技术+回转窑焚烧系统+秸秆资源化利用系统+余热蒸汽回收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处理工艺,实现日日处理污泥360t。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经理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
链接: ******/s/1YCkp2C1mROIk-HIR_cLWmA?pwd=wmdj提取码: wmdj。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