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食堂运营承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街道五一北路******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QC******
项目名称:******中学食堂运营承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中学食堂运营承包服务项目 | 1+1+1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2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2)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5层F单元******有限公司)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自行到******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5层F单元现场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亦可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下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将报名材料(汇款底单复印件、所报名的项目编号以及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等供应商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5层F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账户信息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费账户 |
******有限公司 |
******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 |
银行账号:******3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报名费”。 |
(2)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学
地址:古田县鹤塘镇路上村芝山街111号
联系人:黄家锦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5层F单元
联系人:蒋丽、王泱、韩春春
联系方式:0591-******
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