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桥净化水厂配电房标准化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需在配电房增加模拟屏(四个),安装带温度感应摄像头并将画面上传至中控、安装温湿度及烟感报警系统将数据上传至中控,所有抽屉柜的多功能数显表电力相关数据通过485串口采集及传输管理,并将数据上传至中控,对四个配电房的巡检标识和设备及线路标识进行标准化改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中的电力模拟屏、温湿度监视传感器、烟感传感器、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及保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602286元。
2.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9:00至2025年5月14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18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
联 系 人:吕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 系 人:王宇、屠世侠
电 话:******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屠世侠
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