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鱼县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10-421221-04-01-72336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 。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基地,设施总面积约254328平方米。包括:项目新建7栋智能化玻璃温室、3栋种植配套场、1栋生产辅助设施用房、配套场地改造及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及物联网系统、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以及新媒体电子商务平台,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的交钥匙工程,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运营服务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内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完成勘察、设计工作。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合业主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图纸评审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培训等工作;3)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地平整等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5)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承包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6)运营工作:①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两年),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不超过10年,具体以项目实际运营时间起计算。 ②中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负责运营的成员)出资与招标人共同制定章程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的51%(即3060万元)由招标人实缴出资按需逐次实缴到位,49% (即2940万元)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参与合资单位负责运营的成员)实缴出资按需逐次实缴到位。③合资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等所有事项,项目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收入、政府补助、奖补资金等)必须覆盖合资公司的全部投资成本,且在运营期内优先用于偿还项目融资成本。④合资公司按股权比例承担投资风险、获取收益(具体以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12月20日 。
合同估算价: 46792.4024万元 。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勘察资质: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3)设计资质: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3)施工资质: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 资质,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项目EPC+O项目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其投资金额的,还需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予以证明)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各成员自由商定;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⑤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资质认定原则: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共同完成的,按照其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专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完成的,按照其各自的专业资质来确定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R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1月10日 23时59分 至 2025年11月17日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 月 04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完整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樱花社区发展大道139号 |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B座 7-10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蔡洋 | 联 系 人: 李抢、韩旭、郭涵度、李睿、陈丹 |
电 话: ****** | 电 话: ******-8662或******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银行: | ******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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