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科学实验室)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DSCG******A
二、******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科学实验室)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龙城国际2号楼705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贰万元整(******.00元)
评审得分:84.8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科学实验室)采购项目 品牌:金鸿叶、浙绿睿、武洁、济洪、教好育、zhonlea、鲁旺鑫、和美、酷耐、春光、当家人、宝宁元、治宇、方大同正、宏宁、奥科育龙、巧月亮、天文 规格型号:科学演示台:RJ-005;科学实验桌:RJ-006;学生电源:ZLR-LBSP-002;教师电源:ZLR-LBTP-002;水槽柜:RJ-007;三联水嘴:WJH-0233A;实验凳:RJ-008;实验室水管布置:定制;实验室电源电气管线布置:定制;仪器柜:YQ-0006;数字化教学终端:BT-X15;数据采集器(无线款):LWX-226;数据分析软件:LWX-3365;科学实验系统:LWX-9985;无线彩屏多量程电压传感器::LWX-3636;无线彩屏微电流传感器:LWX-3030;无线彩屏力传感器:LWX-6060;无线彩屏温度传感器:LWX-5020;无线彩屏磁感应强度传感器:LWX-9529;无线彩屏光照度传感器:LWX-10023;无线彩屏pH传感器:LWX-36254;无线彩屏声波/声强传感器:LWX-20203;生物显微镜:HL-G1;生物玻片标本:******001;四驱遥控车小车:******701。 数量:科学演示台:16张;科学实验桌:128张;学生电源:128套;教师电源:16套;水槽柜:32个;三联水嘴:32套;实验凳:768只;实验室水管布置:16套;实验室电源电气管线布置:16套;仪器柜:64台;数字化教学终端:16台;数据采集器(无线款):16台;数据分析软件:16套;科学实验系统:16套;无线彩屏多量程电压传感器:16只;无线彩屏微电流传感器:16只;无线彩屏力传感器:16只;无线彩屏温度传感器:16只;无线彩屏磁感应强度传感器:16只;无线彩屏光照度传感器:16只;无线彩屏pH传感器:16只;无线彩屏声波/声强传感器:16只;生物显微镜:128台;生物玻片标本:144套;四驱遥控车小车:144辆。 单价:科学演示台:1200元;科学实验桌:1600元;学生电源:120元;教师电源:2500元;水槽柜:1000元;三联水嘴:200元;实验凳:100元;实验室水管布置:1000元;实验室电源电气管线布置:1500元;仪器柜:500元;数字化教学终端:3000元;数据采集器(无线款):1200元;数据分析软件:4000元;科学实验系统:4000元;无线彩屏多量程电压传感器:800元;无线彩屏微电流传感器:900元;无线彩屏力传感器:900元;无线彩屏温度传感器:800元;无线彩屏磁感应强度传感器:800元;无线彩屏光照度传感器:900元;无线彩屏pH传感器:850元;无线彩屏声波/声强传感器:900元;生物显微镜:1300元;生物玻片标本:85元;四驱遥控车小车:1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怀英(组长),韩军峰,谢正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预算金额的2.2%收取,代理服务费=******.00元*2.2%=3.168万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3.1680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77栋二单元一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教育局
地 址:砀山县红山路与砀郡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77栋二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陈培星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