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标段编号 | B************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原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投审【2024】36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涉及慎修、苏池、极孝三个行政村,新建分散处理设备720套,治理受益户约1087户。设施建成后,施工方需提供两年的运维管护期(自设施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开始计),管护期内:1、施工方需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2、负责所有相关设施损坏后的维修或更换。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投资额约为人民币435万元 。
2.1.4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工作安排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4日,竣工日期:2025年1月22日
2.1.5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需持有项目经理安全B证,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8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nantong.gov.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 8日9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在规定的60 分钟内完成标段解密(锁)工作。
6.1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
地 址: |
通州朝霞路奥建大厦 |
联系人: |
陆女士 |
联系人: |
高先生 |
电 话: |
0513-****** |
电 话: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