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的G657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建新纾困施工招标(LDMY-01标段)E******250******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结果公示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2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项目处))(电话:0851-******) 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评审得分: | 94.90 |
投标报价: | 10159.755834(万元) |
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24个月(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03 月20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 年 03 月 19 日(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时间进度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2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一期工程(黄花沟至乌鲁木齐段)第HW-2标段3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G552罗甸罗苏至荸基丫口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评审得分: | 92.34 |
投标报价: | 10161.996533(万元) |
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24 个月(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03 月 20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7 年 03 月 19 日(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时间进度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林智勇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公路与桥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01S245霍邱城关至合霍阜高速公路连接线段改建工程02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GJTJ09合同段03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路基、桥隧工程第T9合同段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贵州省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22合同段、宜宾至毕节 高速公路二龙关(滇黔省界)至镇雄段工程第T1合同段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评审得分: | 91.42 |
投标报价: | 10162.222855(万元) |
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24个月(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03月19日(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时间进度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刘杰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贵州省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第GJTJ-10 合同段2德州至上饶国家高速公路合肥至枞阳段土建工程第 HZTJ-05 标3G246 水城丰家垭口至观音山公路改扩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2010 年至 2012 年,在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第 5 合同段任项目经理;2、2018 年至 2020 年,在凯麻高速凯里西出口改造工程任项目经理。 |
/ 中标结果公示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2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项目处))(电话:0851-******) 投诉。
招标人: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