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黄山路(世纪大道-新安江路)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B************002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黄山路(世纪大道-新安江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 |
工程类型 | 监理 |
启东市黄山路(世纪大道-新安江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黄山路(世纪大道-新安江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启东市黄山路(世纪大道-新安江路)。
2.2 工程规模:施工总投资约6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启东市黄山路(世纪大道-新安江路)建设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内容为:
(1)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工作
①工程质量控制;
②工程进度控制;
③工程投资控制;
④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①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②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标底价;对设计施工图提出合理化优化建议,到达节约投资成本的效果;
③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④根据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测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施工合同的调整价,向建设单位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及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⑤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测算设计变更引起施工合同的调整价,向建设单位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
⑥测算现场签证引起施工合同的调整价,向建设单位提出有关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化建议;
⑦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⑧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⑨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⑩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约450日历天,具体对应相应的施工和保修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20.72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人数为一名。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咨询经理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省、部级(含央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为一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启东范围内最多有一个在监工程(不含本项目),在启东市外不允许有在监项目。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9其他要求: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24年 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56家企业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4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
******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启睿产业中心 |
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10号景都大厦三楼 |
联系人:刘赛荣 |
联系人:姚凤姣 |
电话:0513-****** |
电话:0513-****** |
2024年9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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