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森林公园灵芝步道边坡灾后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委托对高峰森林公园灵芝步道边坡灾后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高峰森林公园灵芝步道边坡灾后修复项目
- 项目编号:JZXCS******000007
- 标段(包):无
- 项目类别:工程类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内容:
6.1建设地点:南宁市。
6.2建设内容:挡土墙、道路恢复、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6.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7.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61.47613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
2.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2.3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1人。
2.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5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磋商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缴纳磋商保证金
-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16:00时至2025年11月20日18:00时(北京时间)
- 获取地点及方式:
2.1获取地点: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771-******、******,咨询服务邮箱:******。
2.2获取方式:在【我的项目】搜索参与项目,点击【进入项目】。
支付系统服务费:点击 【支付系统服务费】,选择在线缴纳进入支付详情页,点击【申请开票】确认信息后点击【支付】生成二维码,支持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支付。
支付文件费用:点击【支付文件费用】,按上述方式操作。
下载采购文件:缴纳采购文件费后点击【下载】,按系统提示操作,未支付服务费或文件费的无法下载。
特别提示:通过阳光采购平台成功下载招标文件,才视为有效获取。
3.采购文件费用: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300 元,系统服务费200元。
4.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4.1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6000 元整
4.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形式,提交至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账户。
4.4系统操作详见:网站首页→【业务指南】→【操作指引】→【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大屏幕开标项目场地安排信息为准)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有效证件要求如下:
(1) 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 被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网上查询地址: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168号高峰森林公园
联系人:周小金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临桂镇洋田路18号桂林碧桂园11幢2单元11层01号
联系人:陈美仁
电 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