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平桥区明港镇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信平财公开招标-2025-40-1 | ******人民政府平桥区明港镇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 ******.6 | ******.6 | 是 | ******.6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6 |
5.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5.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本项目信用承诺内容(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应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87800.00元。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7.监督部门:
******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