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W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雷鸣镇龙梅村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件设置与项目建设内容不符合
2、公告附件未上传《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更正内容如下:
变更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件设置与项目建设内容不符合
原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7、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
变更后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7、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
变更2、公告附件未上传《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原公告:公告附件未上传《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变更后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已上传至本变更公告附件,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四、其他补充事宜
涉及上述变更内容的也做相应更改,与本变更公告有矛盾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居委会外坪村22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