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赤水河流域鱼洞乡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范》(GB50500-2013)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为了避免不平衡报价行为(如刻意压低部分单价、抬高其他单价),确保报价合理性,本项目于2025年5月21日完整发布招标控制价的所有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故投标人所有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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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