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路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阜南县路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阜南县路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阜南县路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审字〔2025〕36号);
1.4 招标人:阜南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1.5 项目业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阜南县路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FN2025GC2013;
2.3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FN2025GC2013-1-2;
2.5 建设地点:阜南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标段包括:市电照明工程、灯杆、灯头及电缆更新改造工程等内容,范围:临水路(谷河路-淮河路)、新河路(京九路-段郢路)、民主路(后李富寨-临颍大道)、阜安路(王化路-吕蒙路)、吕蒙路(临颍大道-环城北路)、王店路(新村路-顺河路)、阜安路(滨河路-阜勤路)、淮河西路(京九路-红旗闸)、洪河路北侧与富陂大道交叉口、薛集路(地城路-苗集路)、顺河路(王店路-三塔路)市电照明工程以及灯杆、灯头及电缆更新改造工程,市电照明其供电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路灯控制主要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接地采用TN-S系统。
二标段包括:风光储照明工程、太阳能照明工程等内容,范围:方集路、永兴路、王堰路风光储照明工程、荷塘路、桃源路、枫竹路、丹桂路、东菊路、南阳大道(临颍大道-孙寨路口)、中医巷(润河路-谷河路)、顺河路(京九路-王店路)、会龙路(京九路-刘体仁路)、地城南路南段(高速连接线-槐寨路口)、张寨北路(临颍大道-柳沟路)、淮河东路(吕蒙路-王家坝路)太阳能照明工程,其中风光储照明工程由风力发电系统、太阳能发电系统及储能系统提供电源,太阳能照明工程由太阳能发电系统及储能系统提供电源,接地采用TN-C-S接地系统;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71元(其中:一标段:******.44元;二标段:******.27元);
2.8 计划工期: 一标段:220日历天,二标段:160日历天 ;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须具备 /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 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3.8.1条: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六条第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11 月 10 日17 时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1日09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潜 在 投 标 人 须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 阜 阳 市 )******/网站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阜阳市)******/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免收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18:00)拨打******。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免收 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 月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1日09 时00 分。
6.2 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s://ggzy.ah.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阜南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阜南县经济开发区柳木产业园经发大厦16楼
邮 编:236300
联 系 人:孟文中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南县经济开发区天筑广场S14 写字楼 9 楼
邮 编:236300
联 系 人:姜海阔
电 话:******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综合监管部门:******委员会
电话:******
地址:阜南县鹿城镇阜民路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局监管室)
行业监管部门:******建设局
电话:******
地址:阜南县谷河东路57号
9.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