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礼贤镇拆迁相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用于北京新机场征地拆迁、大礼路线外待拆、噪音区等重点项目拆迁相关工作的办公使用;房屋建筑使用面积11000平方米,租用场地须在一座建筑内或相连建筑体内; 房屋所在位置需在礼贤镇域内;房屋租赁后无需整体装饰装修;有独立上下水供应,保证配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配备电梯、洗手************消防中控室应配置有7×24小时值班人员并提供不少于20个车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61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先后两次发布了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均废标,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次招标情况:招标公告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有限公司缴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8.5项规定: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4.1.1项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故本项目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了废标公告。
第二次招标情况:2025年4月22日,本项目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8.5项规定: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4.1.1项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故本项目于2025年7月1日发布了第二次废标公告。
由于本项目出现了两次废标的情况,我单位组织了专家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招标文件内容无指向性、歧视性、排他性及其他不合理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有限公司”可以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及采购需求外,其他三家公司均回复无可租赁场地,只是点击下载了招标文件,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4〕762号)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大辛庄辛英街5号103室平房
三、公示期限
2025-08-04 09:00至 2025-08-08 17:00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5年8月8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闫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西李路6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大兴区采购办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十五号
联系电话:010-******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专业人员唯一性论证意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