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海西州天峻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标段一项目经理部(水稳料)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5-698
******有限公司海西州天峻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标段一项目经理部因生产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链(******/)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17点3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 标准 | 计量 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 地点 | 需求 日期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砾)石 | 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国标 | m3 | 4288.4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 | 依照项目需求 | |
2 | 水泥稳定碎(砾)石 | 3.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国标 | m3 | 3996.6 |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简介:改造滨河路管网4305m,雪合勒路管网1357m,天棚路管网2583m,布哈巷管网480m,牧民新村路管网955m,陵园路管网257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2.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公告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全指标的型式检测报告)。
2.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新注册供应商不做要求。
3.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本次询价以固定价方式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税金部分按新税率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大宗物资谈判降价”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甲方现场无过磅条件,施工点较为分散,水稳料以乙方出厂地磅计量,乙方在水稳料出厂前,应通知甲方派专人到乙方水稳站逐车监磅并签字确认数量,按水稳料配合比设计容量折算方量,摊铺压实后断面量方验收复核,出具收方单,验收结果保留一位小数。每车水稳料运到施工现场时,应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验收,甲方可不定期随机过磅复核(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10%),如复核过磅重量与乙方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千分之三,则在两次复磅之间所供商品混凝土的重量均以双方磅单最小值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甲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乙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
6.3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70%)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30%),乙方************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7.结算方式:固定价
7.1供应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周期)。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30天。
10.技术指标:《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
11.本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2.其他要求:水稳料配送时间为2小内,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配送时间不满足要求有权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海西州天峻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标段一项目经理部
地 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
联 系 人:沈得春(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年11月10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5-698
******有限公司海西州天峻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标段一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5-698(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5-698 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砾)石 | 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 m3 | 4288.4 | 13% | |||
2 | 水泥稳定碎(砾)石 | 3.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 m3 | 3996.6 | 13% | |||
合计 | 8285 | - | - |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3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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