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576线寿宁县斜滩镇元潭至楼下段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省道S576线寿宁县斜滩镇元潭至楼下段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东区景泰街3号1幢D12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宁采[2025]-060号
项目名称:省道S576线寿宁县斜滩镇元潭至楼下段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636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636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保证金 |
1 | 省道S576线寿宁县斜滩镇元潭至楼下段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 1.00 | 166636元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7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东区景泰街3号1幢D122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应联系代理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磋商文件,并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送至我公司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东区景泰街3号1幢D122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东区景泰街3号1幢D12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寿宁县鳌阳镇城北路2号401室
联系方式:石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东区景泰街3号1幢D122
联系方式:小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