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砬子山小型灌区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义县砬子山小型灌区改造项目 已由 ******水利局 以 关于义县砬子山小型灌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锦水利[2023]25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输水干管翻建1800m、支渠衬砌670m、斗渠衬砌952m、农渠衬砌793m、拆除重建三座水闸(0.8x0.8m)、新建两处量测水设施,在输水干管渠首增设一处流量调节池(2.7x4.2m),在支渠分水口增设一处分水水池(2.8x2.8m)。 2.2建设地点:义县高台子镇砬子山水库下游。 2.3招标范围:义县砬子山小型灌区改造项目招标内容包括输水干管、渠道衬砌、斗渠衬砌、农渠衬砌、渠系建筑物。(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义县砬子山小型灌区改造项目施工。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2月26日(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保函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交纳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3信誉要求: ①经“信用中国”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处罚情况:投标项目经理部近3年不曾因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受到过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③企业要求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其它: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投标单位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网站:******/slt/zxpd/tzgg/************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5年08月0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06日17时00分止,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网址:******/)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请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修改、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 6.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 址:义县义州镇西北街御景新城小区E区4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3)异议处理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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